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會議,中央經濟工作和中央農村經濟工作會議成功閉幕后,為我黨的經濟金融方向給了準確的定性。金融的改革和創新也在各部委開幕了,特別是1月6日發布的八個部委的《關于清理規范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通知》,給國辦107號文的補充,同時是中國影子銀行的表外業務的治理和規范的補充。我們很高興采訪了在擔保業近20年的從業者和研究者—中國金融辦工作協會副會長、中國投資擔保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張信良。
請問張主任,清理非融擔通知的出臺你是如何看待的?
張信良:我很高興看到出臺了這個通知,也非常贊成這個通知出臺的內容。我們關鍵是要明白擔保出生的背景,擔保的屬性,擔保的功能,擔保的發展。只有這些清楚了,擔保才是正道。
請問你對這新內容是如何理解的?
張信良:首先我們要把融資性擔保、非融資性擔保、一般擔保性機構早就該完整的區分開來。2010年以銀監會牽頭的七個部委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辦法》是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完整解釋,在這近4年內得到了完整規范的發展,是非常穩健和健康的。以2012年6月我們行業指導的《關于全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規范管理指導意見》是對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標準定性的依據,在核定的10家機構是非常穩健的,也是健康的,同時也做的很規范和標準。其他我們就稱為一般性擔保機構,和一般的廣告公司,科技公司,裝修公司一樣的,只是公司名稱中含有“擔保”字樣而已。其次,我們理解了三中不同類型的擔保機構,也就明確了三種擔保機構的經營范圍,從而也就從法律地位明確了三種不同類型的擔保機構的從事的擔保品種,從而以法律為準繩,以范圍為經營,以標準為規范的運營體系。
請問你對非融資和融資性機構,一般擔保機構應該如何做?監管部門如何監管?
張信良;我個人認為擔保的監管就是兩種方式,一個是按職能來監管,一個是按功能來監管。從職能上,融資性擔保機構就是銀行金融等監管部門,如和銀行,信托合作的就是銀監會,如何證券機構合作的就是證監會,和保險機構合作的就是保監會,和地方金融機構合作就是地方監管部門—金融辦(局)等。如從功能來監管,我認為更是利益的監管有效性,如何銀行合作,就是銀行自己監管,如何保險合作,就是保險機構監管,如和證券合作就是證券機構監管,這樣風險更能標準化和規范化。當然,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從職能上監管就是最高法,住建部,海關,商務部等,從全面市場規范和治理應該是工商局。其他擔保就是根據其本身擔保功能的法律風險屬性決定。擔保公司的分類告訴了我們他的屬性,他的經營范圍也告訴了我們應該做什么,應該不能做什么,當然,聯合發文在高度認真的重視是很必要的。對于融資性擔保機構,只要我們政府作為,我們從業機構履職,從業人員道德,融資性擔保是很健康,穩健發展的。當然,按照我們行業指導的非融資性擔保的標準去獲得的信用等級證書,且規范運作,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很健康的。其他一般性擔保機構本身就是更大問題,他們大部分是掛羊皮賣狗肉,他們成立擔保機構的目的就是一個錯誤,他們是用這個機構來非法集資,非法吸存,非法理財,非法放貸。這四非本身就不是擔保機構做的,也不是任何沒有國家金融許可證的公司法人機構做的,這些只是銀行和其他資管機構和持牌基金機構的合法運行的。包括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機構、融資租賃機構、商業保理機構、金融服務機構都是不可以做四非的,都是按照國家規定的經營范圍去正常經營的才是王道。總之,在監管上,國務院的常規就是“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要寬進嚴出,實現過程監管和結果監管,建立好信用體系建設。
請問你對非融資性擔保是如何看待的?
張信良:對于非融資性擔保,我們是2010年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辦法出臺后就意識到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其他擔保機構就會出現,因此我們2010年,2011年經歷了2年多的調研,同時開了2次全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規范管理研討工作會,征求了70多位專家意見,我們在2012年3月份就把我們行業的《全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規范管理指導意見》給予公示,同時歷時3個月公示期,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實施《全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規范管理指導意見》,在我們給出指導意見后的2012年到2013年8月份,總計全國申報想做信用等級評定機構有250家左右,我們按照指導意見,同時規范穩健的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其我們專家意見,總計全國核定了10家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的信用等級,這些機構的情況已經經過媒體公示過。現在這些機構都很穩健,也正常經營,沒有一家出現過四非現象和其他社會問題。我個人認為非融資性擔保的未來是非常好的,關鍵是從業機構和從業者要明白自己該做什么,如何去開展擔保業務,如何去做合法的結構設計和產品創新,這些才是我們要去研究的。
請問非融資性擔保未來有希望嗎?
張信良: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未來的希望非常大。從市場方面說,他是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有力補充,也是陰陽互補。因為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對專業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對人才結構設計也是不一樣的,從而市場的方向就不一樣。特別是訴訟擔保和工程方面擔保,專業度和融資性擔保是兩個不同的行業。從人才方面來說,融資性更多來自于經濟金融行業,和部分法律行業轉金融的,而非融資性擔保更多是精細化專業,如工程擔保,一定是在工程方向是非常專業的,流程是很清晰的,而不是金融方向的。還有非融資性擔保的收入來源更多,他有委托貸款收入,有和融資性擔保機構聯合擔保收入,有非融資性擔保收入,有中間業務收入,有投資收入,有其他咨詢收入等,而融資性擔保機構就是擔保收入和投資收入,當然也有非融資性擔保收入,對于一個融資性擔保機構,他的非融資性業務是不專業的,就像女性是不能干男的的事的更專業,男的是不能干女的更專業一樣,他們是互補的,也是陰陽的。
你覺得擔保公司未來如何發展?
張信良:是問融資性擔保還是非融資性擔保,還是擔保產業?
當然是請問你擔保產業?
張信良:作為擔保產業,我在2009年合肥的亞洲金融論壇就說過,擔保產業在10年后會更好,那個時候市民素質達到什么時候找金融機構,什么時候找擔保機構,什么時候去直接融資市場等。更多的人也能區分擔保機構的不同功能和細分市場。擔保業在中國才走過短短的20年左右,問題多是正常,特別是融資性擔保才4歲不到,人們根本就區分不了什么融資性和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也不清楚真正的擔保機構是做什么的,我們應該從普教開始,從普惠金融和普惠知識開始。只有他們清楚了,法制健全了,人人知道法制國家我們如何按規則做人處事,一切就自然了。
我認為只有規范,清理好了,實現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互補發展,兩套馬車并行才是我們未來的希望。